河南省信阳高级中学 李楠楠
高中数学创新题是指根据数学课程标准的理念和要求,依托一定数学命题原理和技术,旨在培养或诊断考生数学创新意识与创新能力,在题目背景、题目形式、题目内容、解题方法等方面具有一定的新颖性与独特性的数学题。
(一)基础热身
1.定义两种运算:,,则函数为( )
A.奇函数 B.偶函数C.既是奇函数又是偶函数D.非奇、非偶函数
2.设D是函数y=f(x)定义域内的一个区间,若存在x0∈D,使得f(x0)=-x0,则称x0是f(x)的一个“次不动点”,也称f(x)在区间D上存在“次不动点”.若函数f(x)=ax2
3x
a+在区间[1,4]上存在“次不动点”,则实数a的取值范围是( )
A.(
∞,0] B.
C.
D.
3.记定义在R上的函数的导函数为
.如果存在
,使得
成立,则称
为函数
在区间
上的“中值点”.那么函数
在区间[
2,2]上的“中值点”为 .
答案
A解析:由新定义的运算有,可得函数的定义域为,关于原点对称,此时函数的解析式可化为,据此有所以为奇函数。
C 解析:由题意,方程ax2
3x
a+=
x在区间[1,4]上有解,
显然x即求函数a = 在区间(1,4]上的值域,令t=4x-5,则t,a=,当t时,a;
当t时,a=综上,实数a的取值范围是
,故选C .
解析:函数,所以
=由题意可得,即,解得.
(二)重点解析
1.定义新
纵观全国各地高考试卷的创新题,不难发现,“新定义”型这种题目正可谓创新题型的新宠儿。“新定义”主要是指即时定义新概念、新公式、新定理、新法则、新运算五种,然后根据此新定义去解决问题,有时还需要用类比的方法去理解新的定义,这样有助于对新定义的透彻理解。
①新概念
【例1】用C(A)表示非空集合A中的元素个数,定义A*B=若A={1,2},B={x|(x2+ax)·(x2+ax+2)=0},且A*B=1,设实数a的所有可能取值组成的集合是S,则C(S)等于( )
A. 1 B. 3 C.5 D.7
解析:(x2+ax)·(x2+ax+2)=0等价于x2+ax=0
① 或
x2+ax+2=0
②
因为A=A*B=1,所以集合B要么是单元素集合,要么是三元素集合。若集合B是单元素集合,则方程① 有两个相等的实数根,②无实数根,所以a=0;若集合B是三元素集合,则方程①有两个不相等的实数根,②有两个相等且异于①的实数根,即,解得.综上所述,a=0或,所以C(S)=3,故选B
②新运算
【例2】记max{x,y}=min{x,y}=设,为平面向量,则( )
A.min{|+|,|
|}≤min{||,||} B.min{|+|,|
|}≥min{||,||}
C.max{|+|2,|
|2}≤||2+||2D.max{|+|2,|
|2}≥||2+||2
【解析】对于选项A,取⊥
,则由图形可知,根据勾股定理,结论不成立;
对于选项B,取,
是非零的相等向量,则不等式左边min{|
+
|,|
﹣
|}=
,显然,不等式不成立;
对于选项C,取,
是非零的相等向量,则不等式左边max{|
+
|2,|
﹣
|2}=|
+
|2=4
,而不等 式右边=|
|2+|
|2=2
,显然不成立.由排除法可知,D选项正确.故选:D
③新法则
例3.已知映射.设点,,点是线段上一动点,.当点在线段上从点开始运动到点结束时,点的对应点所经过的路线长度为
A.B. C.D.
解析:根据所给的两个点的坐标写出直线的方程,设出两个点的坐标,根据所给的映射的对应法则得到两个点坐标之间的关系,代入直线的方程求出一个圆的方程,得到轨迹是一个圆弧,求出弧长。根据题意可得直线AB的方程为x+y=4,设点M(m,n),,则,又因为m+n=4(),则=4,,所以的轨迹是一个圆弧,且圆心角为.故选B
2.背景新
纵观全国高考试题,以高等数学为背景的试题备受命题专家青睐,是创新试题一道亮丽的风景线。
例4:设S为复数集C的非空子集.若对任意,都有,则称S为封闭集。下列命题:
①集合S={a+bi|(为整数,为虚数单位)}为封闭集;w_w_w.k*s 5*u.c o*m
②若S为封闭集,则一定有;
③封闭集一定是无限集;
④若S为封闭集,则满足的任意集合也是封闭集.w_w w. k#s5_u.c o*m
其中真命题是 (写出所有真命题的序号)
解析:两个复数的和是复数,两个复数的差也是复数,所以集合S={a+bi|(a,b为整数,i为虚数单位)}为封闭集,①正确.当S为封闭集时,因为x﹣y∈S,取x=y,得0∈S,②正确对于集合S={0},显然满足所有条件,但S是有限集,③错误.取S={0},T={0,1},满足S⊆T⊆C,但由于0﹣1=﹣1不属于T,故T不是封闭集,④错误.故真命题是 ① ②.
(三)方法小结
创新题,题型新颖,形式多样,融综合性、应用性、开放性、创新性于一体.要求认真理解题意,透过“现象”把握问题的”本质”,并将它抽象成数学(如集合、函数、数列、向量等)问题,运用相应的数学知识求解;解决这类问题通常分为三个步骤:(1)对新定义进行信息提取,确定解题的方向;(2)对新定义所提取的信息进行加工,探求解题方法;(3)对定义中提取的知识进行转换,有效的输出,进而解题。解决这类问题常见的思想与方法:直接法、特值法、排除法、数形结合、转化化归等.